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渤海新区第二届歌曲戏曲大赛通知
为促进我区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,活跃群众文化生活,挖掘和培养基层优秀文艺人才,展示全区人民积极进取、奋勇争先的精神风貌,营造全区科学发展、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。沧州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、新区宏发文艺协会决定在今年11月份组织开展渤海新区第二届歌曲戏曲大赛。
一、指导思想
通过开展这一系列大赛活动,进一步发掘和培养我区基层优秀文艺人才和文艺创作人才,推动我区文化事业的发展,为我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积极贡献。
二、报名条件:
1、鼓励全区各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推荐本单位有一定演唱、戏曲功底的选手参加比赛。
2、全区所有热爱戏曲、歌唱并具有一定水平的爱好者均可报名。
三、活动形式和要求
1、参赛内容:题材不限,内容健康向上,作品创作或表演形式具有新意和创意,注重突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。鼓励原创歌曲参赛,戏曲提倡创作小戏和经典戏段.
2、参赛要求:
歌手大赛:演唱形式分为独唱、重唱和联唱等,参赛选手自选一首曲目参赛,演唱时间限制在3—5分钟;
戏曲大赛:参赛选手自选一首曲目参赛,演唱时间限制在4—10分钟;
3、伴奏:比赛音乐由参赛者自备(器乐、CD或优盘伴奏),比赛前将音乐带标明参赛单位和比赛出场序号交到音响师处,每位参赛者要有备用U盘或CD。
4、所有参赛选手参赛时自行化妆,自备演出服装和道具。
四、报名事项:
1、报名截止时间:11月8日
报名地点: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文化体育科(渤海新区中学3号楼3101室)
报名要求:报名时需出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,填写报名表,报名时选手需交一寸照片两张(不收取报名费)。
报名电话:0317—5811277 18231712333 。
2、初选:11月8日8点30分
评分标准、评委名单等相关事宜待初选完毕后,另行公布。(活动形式参照2013年首届歌曲戏曲大赛)
初赛地点:渤海新区实验小学演播厅
3、决赛:时间、规程另行通知
五、评奖和奖项设置。
大赛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,负责评奖事宜。本次大赛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优秀奖。由赞助商颁发相应的奖金和证书。
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,积极参与。
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